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(国发〔2020〕13号)等文件要求,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现将涉及我市的22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。
各县(区)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,及时停止审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,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优化政府服务,提高改革的系统性、协同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特此公告!
附件: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我市的事项目录。
(附件点击下载)
2021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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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(国发〔2020〕13号)等文件要求,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现将涉及我市的22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。
各县(区)、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衔接工作,及时停止审批已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,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优化政府服务,提高改革的系统性、协同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特此公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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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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