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总体情况
2019年,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、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站在建设法治政府、服务政府的高度,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规范公开内容,突出公开重点,丰富公开载体,提高公开水平,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。 (一)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,各县(区)、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044条。公开内容包括行政法规、规划政策、民生保障、行政许可事项、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等,基本覆盖《条例》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,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2364条;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09条;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402条;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762条;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0734条。 (二)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,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9件,办结率100%。 (三)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、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国务院、省政府要求的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,对我市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细化梳理,对责任单位细化责任分工,不断加强制度保障。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。先后制定了《濮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方案》《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》《濮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》等制度文件。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,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,在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,明确县(区)由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,明确涉及多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标的部门,由办公室协调推动,由责任科室完善内容,由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(兼)职工作人员规范渠道。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,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行为,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,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。 (四)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网站建设稳中有进。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了网站内容保障、信息发布审核、值班读网等工作制度,设置了政府网站管理机构。多数县(区)和市直部门对网站进行定期升级改版,达到了页面设计庄重简洁、目录体系齐全、重点突出、清晰实用的要求。政府网站标准化、规范化水平的提升,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。制定《濮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度》,明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和内容保障要求,为全市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制度遵循。召开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会议,强化检查、通报、约谈等工作推进机制。二是传统渠道得到增强。我市以方便群众知情参与为出发点,出台《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栏建设的通知》,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栏建设,提升各级各部门公开意识,要求实体政务公开栏做到名称、内容、时间、规格“四规范”。持续完善政府公报、信息公开栏、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。我市政府公报通过政府网站、实体政务大厅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。各级档案馆、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更趋完善。三是其它渠道更趋完备。政务微博、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发展。各级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,积极发布政府信息,及时回应民声疏导民意。架设广纳市民良言、提高执政能力的交流平台,由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政风行风监督栏目“阳光热线”,2019年共播出218期,上线单位68个。接到群众电话2700多个,微信1200多条,接到群众反映问题900多个,办结率达95%。上线的政府部门、事业单位、窗口服务类等单位在直播中受理“民生”等问题的跟踪采访共计完成30余件次,涉及大气污染、小额贷款、银行服务态度、异地报销住院费、小区物业乱收费等多个方面的问题,其中90%以上都给予了回复和解决,真正为政府和百姓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。 (五)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通过网上检查和现场督导等方式,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,实行周提醒、月抽查、季督导、年考核。每周通过专业监测工具对各级各部门主要公开渠道进行综合评估,对评估监测出的主要问题进行逐一排查、整改、回访,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内容准确、及时、安全。每月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责任单位,特别是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重点领域的责任单位进行抽查,充实丰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。每季度开展互查互学活动,对公开制度、公开程序、公开内容、公开载体等进行互检互评,为各级各部门提供“学先进、找差距、促公开”平台。10月16日,我市举办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。各县(区)、各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科室长、业务骨干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。培训班重点围绕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争议预防与应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。对进一步增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主动公开理念、提高依法公开意识和能力、提升我市政务公开质量发挥重要作用。 (六)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、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对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,在综合考评分值中占比4%。于2019年12月份对濮阳县、市公安局等43个单位进行了认真考核,考核结果报市督查局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,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。在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中,发现不履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义务的,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
||||
信息内容 |
本年新 |
本年新 |
对外公开总数量 |
|
规章 |
2 |
2 |
3 |
|
规范性文件 |
1,166 |
829 |
3,663 |
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
|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
|
行政许可 |
14,519 |
5,193 |
128,651 |
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|
1,024 |
92 |
40,809 |
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
|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处理决定数量 |
|
行政处罚 |
9,891 |
931 |
526,252 |
|
行政强制 |
630 |
86 |
13,573 |
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
||||
信息内容 |
上一年项目数量 |
本年增/减 |
|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
875 |
144 |
|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
||||
信息内容 |
采购项目数量 |
采购总金额(单位:万元) |
||
政府集中采购 |
6,191 |
92,042.44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
申请人情况 |
||||||||
自然人 |
法人或其他组织 |
总计 |
|||||||
商业企业 |
科研机构 |
社会公益组织 |
法律服务机构 |
其他 |
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199 |
9 |
0 |
0 |
61 |
1 |
270 |
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
(一)予以公开 |
89 |
1 |
0 |
0 |
61 |
1 |
152 |
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
20 |
3 |
0 |
0 |
0 |
0 |
23 |
||
(三)不予公开 |
1.属于国家秘密 |
1 |
0 |
0 |
0 |
0 |
0 |
1 |
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
1 |
0 |
0 |
0 |
0 |
0 |
1 |
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(四)无法提供 |
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
77 |
5 |
0 |
0 |
0 |
0 |
82 |
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(五)不予处理 |
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
2.重复申请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||
(六)其他处理 |
11 |
0 |
0 |
0 |
0 |
0 |
11 |
||
(七)总计 |
199 |
9 |
0 |
0 |
61 |
1 |
270 |
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
行政诉讼 |
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
复议后起诉 |
|||||||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结果维持 |
结果纠正 |
其他结果 |
尚未审结 |
总计 |
|||||
1 |
2 |
0 |
1 |
4 |
1 |
1 |
0 |
0 |
2 |
0 |
0 |
0 |
0 |
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从实践中看,还存在一些问题: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、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;依申请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;网站建设与其他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。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,结合我市工作实际,下步工作总体思路是: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为重点,以政府网站标准化建设和公开渠道拓宽为关键,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为保障,以严格量化考核为推手,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: (一)强化督查考核。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、监督作用,持续抓好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,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。 (二)规范网站建设。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,持续完善其他公开渠道,不断丰富公开内容。同时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标准,督促全市政府网站做好日常更新、运维工作,确保在国务院、省政府抽查中不出问题。 (三)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。加强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,提升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,杜绝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 (四)加大工作宣传力度。利用网络、广播、电视等媒体,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,营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。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专门培训,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努力推动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