濮阳市人民政府成立
1983年9月9日,国务院批准撤销安阳地区行政公署和濮阳县,设立濮阳市和郊区。濮阳市由河南省直接领导,并将原安阳地区的范县、台前、清丰、南乐、内黄、滑县、长垣7县和濮阳市郊区划归濮阳市管辖,实行市管县体制。10月21日,中共河南省委决定组建中共濮阳市委员会和濮阳市政府领导班子,吴贵增任市委书记,赵良文任市长。10月24日下午,濮阳市成立大会在原安阳地区第二招待所礼堂(驻安阳市)召开。原安阳地委书记王英代表中共河南省委、省政府宣布:濮阳市正式成立,并宣布了市委、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名单。新任中共濮阳市委书记吴贵增,市长赵良文分别讲话。即日,濮市委、市政府正式挂牌办公,原中共安阳地委、安阳地区行署和各直属党政群机关、事业单位,直属企业等“翻牌“(对口换牌改名称)成为濮阳市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,并陆续开展搬迁与安阳市交接等工作。1984年4月30日濮阳市人民政府由安阳迁到濮阳办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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