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信件后,支队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案件大队进行办理,办理情况如下:
棕榈泉二期小区为示范区新规划住宅区,小区内部停车场配建达到标准,按照《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》要求,住宅区周边不易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。且示范区道路规划时并未规划临时停车泊位,周边道路非机动车道宽度也未达到设置停车泊位的要求。在市城区停车只要不占压城市道路,规范停放行为,交警一律不进行违章停车处罚。空地圈占由城市管理局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。